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[ 2011-6-5 ] 尊敬的沿街商户: 在您的大力支持下,经过共同努力,我市城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,但近期以来,部分沿街商户违规经营,特别是门外经营和流动摊点严重扰乱了城区公共秩序、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、损害了我市良好形象。 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管理,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省级文明城检查验收、国家卫生城复审及创建国家园林城的工作要求,市执法局决定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,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,以水城主人的姿态,配合我们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: 一、不得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、占道经营。 二、不得骑门经营、在门外摆放商品和生活物件。 三、道路两侧餐饮饭店做到无露天烧烤,无油烟污染。 四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商业宣传以及其他活动,经审批办理手续的不得噪声扰民。 五、道路两侧墙壁做到无破旧广告牌匾,无占道乱摆灯箱和宣传条幅、横幅等。 六、道路两侧做到门窗、墙壁、灯杆、线杆无乱贴乱画和乱扯乱挂。 七、建筑单位做到道路两侧无乱堆物料,及时清运渣土,不撒漏扬尘。 八、道路两侧禾乱停乱放自行车、电动车、三轮车及其他车辆。 对不按要求规范,继续违规经营的,市执法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,同时也欢迎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,举报电话:2999000、2993456。 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一一年六月四日---------------------举报注意事项 [ 2011-4-2 ]广大市民朋友你您好, 欢迎光临市执法局网站,为充分发挥局长信箱的服务功能,请您在发信件的时候,写明具体时间、地点,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(最好是移动电话),以方便向你及时回复。对于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保证不泄露、不公开,以保障您的个人权利。感谢您对我们执法工作的关注。------------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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